荷兰

作者:ceatec 时间:2021/12/17

1. 地理位置

荷兰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部,北濒北海,东邻德国,南部与比利时接壤。纬度与中国黑龙江省相近。荷兰总面积为41528平方公里。低平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荷兰国名“尼德兰”本意为“低地国家”的意思。荷兰一半国土海拔低于1米,很多地方甚至低于海平面。

荷兰属于东1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每年3月到10月,实行夏时制,届时时钟调快1小时,期间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6小时。


2. 宏观经济

荷兰长期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经济开放程度较高。

【经济增长率】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荷兰GDP总值8780.54欧元,增长1.7%,在欧元区名列前茅。

【产业结构】2018年荷兰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1.6%,第二产业占17.9%,第三产业占69.9%。2019年,投资、消费、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0.9%、68.2%和10.9%。

【财政赤字】据荷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政府预算盈余141亿欧元,占GDP比重为1.7%,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19年荷兰预算收入3050亿欧元,实际收入3543亿欧元,支出3402亿欧元。

【通货膨胀】2019年荷兰通胀率为1.6%,较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失业率】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荷兰失业率开始下降,2019年底降至3.2%。

根据荷兰中央统计局统计数据,荷兰2020年4月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比上年同月高1.2%。3月份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4%。2020年前三个月,荷兰15-74岁失业人口分别为28.4、27.4、27.3万人,新增失业人口5.9、5.6、6.1万。3月失业率为2.9%。2020年第一季度,荷兰进口量同比下降2.4%,出口量同比下降0.9%,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上一季度相比下降了1.7%年,同比下降0.5%。

【公共债务】荷兰公共债务水平自2015年开始逐年降低,2019年降至48.6%,规模为3950亿欧元。荷兰国债收益率在欧盟中处于较低水平,仅高于德国、卢森堡等少数国家,其举债规模和条件不受IMF限制,但需符合欧元区关于公共债务低于本国GDP总额60%的有关规定。

【外汇储备】截至2020年3月底,荷兰外汇储备为43.33亿欧元。

【信用评级】截至2020年4月30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标普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惠誉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


3. 自然资源

荷兰自然资源贫乏,除天然气和少量的石油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自然资源。2012年底,在其所属北海海域发现石油。截至2018年,荷兰天然气储量为7609亿立方米。


4. 基础设施

4.1. 公路

荷兰政府重视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荷兰公路网络发达,与德国、比利时、法国、卢森堡等国均有高速公路相连,人员和货物在边境自由流通。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荷兰高速公路里程2756公里,其他类型公路总里程约12.99万公里。荷兰公路全部免费。荷兰公路密度在全球列第2位,道路质量位居欧盟第一,全球第五。据荷兰统计局统计,2019年,荷兰公路货运总量为6.89亿吨。

4.2. 铁路

荷兰铁路系统与德国、比利时、法国等周边国家接轨,实现了较好的互联互通。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荷兰铁路总里程为3220公里,其中包括2275公里电气化铁路,逾60%为复线。荷兰有三条重要的欧洲铁路货运走廊,分别是鹿特丹—热亚那、鹿特丹—里昂、鹿特丹—波兰/捷克。为加快铁路货运发展,加强铁路运输与海运的衔接与互动,2007年初,荷兰投资60亿美元,开通了时速160公里的“Betuwe”快速直达铁路货运专线,连接鹿特丹港和欧洲内陆地区,设计通车能力为每天最高480列。连接泰尔讷曾和比利时也有同样的铁路货运专线。2019年,荷兰铁路货运总量为4069.4万吨。荷兰约66%的跨境铁路运输往返于德国,其次是意大利。

客运方面,荷兰铁路客运系统较为发达,主要城市间均通火车,是荷兰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荷兰与比利时、法国之间开通了时速达300公里的高速火车,经比利时和德国与欧洲其他国家铁路客运网络相连接。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铁路客运量达3.89亿人次。

荷兰主要城市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均有地铁,城区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也非常方便。

4.3. 空运

2019年,荷兰全国航空货运量为167.9万吨,同比下降超8%。全国航空客运量81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国际机场多年来一直是欧洲四大航空枢纽之一,已经与近100个国家的332个机场间建立了直航。2019年运送旅客7170万人次,位列欧洲第三,货物吞吐量157万吨,位列欧洲第四。

鹿特丹、埃因霍温、马斯特里赫特、莱力斯塔等城市有4个中央政府管理的机场,主要停靠往返于欧洲地区国家的廉价航班;登海尔德和埃因霍温有两个军民两用机场;此外还有12个省级政府管辖的小型民用机场。

荷兰皇家航空(KLM)、中国南方航空(China Southern Airline)、厦门航空(XiamenAir)、东方航空(China Eastern)运营来往荷兰和中国的直飞客货航班,从阿姆斯特丹可直达中国北京、广州、上海、成都、杭州、厦门和香港。每年4月至10月为夏秋运输季,11月至次年3月为冬春运输季。中国国际货运航空(Air China Cargo)、东方航空也经营中荷货运业务。

4.4. 水运

荷兰海运发达,是欧洲最重要的海运中心之一,除欧洲最大的鹿特丹港外,还拥有阿姆斯特丹港、泽兰港等港口,与周边各国港口均实现了高效便捷的互联互通。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荷兰海运货运量达6.04亿吨,客运量达198万人次。

鹿特丹港是荷兰乃至欧洲最重要的港口,自1961年起吞吐量雄踞世界港口榜首达43年之久。2019年,鹿特丹港吞吐量达到4.694亿吨,排世界第11位,欧洲第一位。该港港区面积约127平方公里,码头总长42公里,吃水最深处可达24米,是500多条航线的船籍港或停靠港,通往全球1000多个港口,货运量占荷兰全国的近80%。该港25%的集装箱吞吐量来自中国。

鹿特丹港基础设施完善,是西欧地区散货、原油、集装箱的最大集散中心。该港拥有世界最先进的ECT集装箱码头,即无人操作装卸码头,进入鹿特丹港70%的深水船集装箱都要在此装卸,该码头年装卸量约1400万标准箱。

荷兰内河航运网络密集程度居欧洲之最。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荷兰内河航运(包括天然河流和人工运河)运输总里程为6297公里,其中47%的航道具有承载1000吨级船舶的运力。荷兰境内40%的国际货运和20%的国内货运通过内河航运完成。2019年,荷兰内河航运货运总量3.61亿吨,同比增长0.4%。

4.5. 通信

荷兰拥有较先进的互联网基础设施,阿姆斯特丹互联网交换中心(AMS_IX)在欧洲同类设施中规模最大。相关电子化程度排名报告称,荷兰宽带使用率在所有欧洲国家中排名第一,荷兰人互联网上网量位居西欧地区第一。由于较早应用互联网,电子数据交换(EDI)广泛,加上其作为主要传输中心的地位,使荷兰公司在从事企业对企业(B2B)的电子商务时,较欧洲其他国家更具领先优势。

荷兰主要电信运营商包括荷兰皇家电信公司(KPN)、沃达丰公司 (VODAFONE)、T-Mobile、ORANGE公司等,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安装等各项服务。

荷兰邮政业务主要由Post NL公司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公司包括TNT、敦豪公司(DHL)、联邦快递(Fedex)和联合包裹公司(UPS)等。

4.6. 电力

根据荷兰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总发电量12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 。电力消耗保持稳定,2019耗电量1131亿千瓦时,进口204亿千瓦时,出口195亿千瓦时。电力生产逐渐从煤炭转向天然气,煤炭发电量急剧下降,从2018年的270亿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的170亿千瓦时。同期,天然气发电量从近580亿千瓦时上升到710亿千瓦时。荷兰与德国、挪威、比利时、卢森堡、法国等国电网互通。德国是荷兰最大的电力供应国之一,其次是挪威。从德国进口的电力从2018年的210亿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的 120亿千瓦时。与此同时,荷兰对德国的电力出口增长了六倍。荷兰电力供应稳定,能够满足工农业生产基本需求,中资企业投资设厂无需自备发电设备。


5. 发展规划

2017年,荷兰大选中自民党获胜,并联合基民盟、六六民主党和基督教联盟等三党组阁,制定了《联合执政协议》,作为联合执政党未来四年的施政纲领。

《联合执政协议》确立了新一届政府的政策目标。在既有经济政策框架内,新政府将继续推行渐进式改革,着力点在于鼓励企业投资、推动节能减排及发展巩固优势产业等。具体如下:

(一)修改税制,增加投资吸引力。根据《联合执政协议》,新政府将对一系列税收制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包括:一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将企业所得税的两档税率分别从目前的20%和25%逐步下调,到2021年分别降至16%和21%。调整后的税率将低于欧盟国家企业所得税平均水平21.5%。二是取消红利税。荷兰目前征收25%的红利税,计划到2020年取消。专家普遍认为,荷政府此举旨在吸引英国脱欧后将离开伦敦的跨国公司。

(二)调整劳动力政策,降低中小企业负担。继续改革劳动力市场,如放宽对企业裁员的限制、将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上限从两年延长至三年(超过时限则短期劳动合同自动转成长期劳动合同)、将中小企业员工带薪病假时间上限从两年缩短为一年等。荷政府希望通过此类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用工风险,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三)大力推动能源转型和减排,挖掘新的产业增长点。增加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预算至每年32亿欧元;每年拨付3亿欧元用于气候和能源转型的实验性项目;2030年前关闭所有煤电厂;建设更多海上风电场;推动鹿特丹港、阿姆斯特丹港探索碳捕捉、碳存储和余热利用等行业潜力;到2020年,新建筑基本不采用天然气供暖,老建筑将逐步进行供暖改造;建立能源合作社机制,鼓励居民就近参加可再生能源项目等。此类政策旨在加强荷相关产业的竞争优势,促进经济和就业。

(四)提升交通便利度,巩固物流交通业领先优势。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在未来3年内共拨付20亿欧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交通便利化、区域交通一体化,由荷兰铁路公司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探索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融资,升级公共交通网络;升级史基浦机场周边铁路和公路网络等。二是大力建设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到2030年实现所有新车零排放;大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动车需求;将无人驾驶汽车纳入交通基建项目规划考虑;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1亿欧元,用于建设自行车道和停车场项目等。


6. 双边合作

【双边贸易】中荷两国贸易往来始于17世纪初期。新中国成立后,两国贸易往来有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荷双边贸易呈快速发展势头,贸易额从1983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851.5亿美元。

荷兰地理位置优越,物流业高度发达,转口贸易是荷兰对外贸易的主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荷兰出口中,约70%通过鹿特丹港、史基浦机场等转运至世界其他国家。因此,在双边贸易统计中,中方对荷兰出口长期大于自荷兰进口。

【双向投资】

(1)荷兰对华投资近年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荷兰对华投资起步相对较晚,1994年以前荷兰对华投资额很小,之后发展较快。荷兰赴华投资企业大多数是生产型企业,如飞利浦公司在中国建有南京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等20多家合资或独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荷兰国际集团、帝斯曼、联合利华、阿克苏—诺贝尔、万客隆等世界知名公司也都在中国投资设立了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代表处。荷兰在中国投资的生产性行业主要为电子、采矿、石油和化工等,服务性行业主要为银行、保险、IT和运输等。截至2019年底,荷兰累计对华直接投资212.9亿美元。

(2)中国对荷兰投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9年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流量38.93亿美元。截至2019年末,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存量238.55亿美元。据荷兰外商投资局统计,目前中国企业在荷兰绿地投资项目700多个。从投资行业类型看,贸易类占多数,此外还包括运输、电信、电子、保险、商检、法律、IT等领域。中国对荷兰投资额较大的企业主要有华能集团、海纳川、上海建工、中集集团、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华为、中兴通讯等。2008年9月,中远集团联合香港和记黄埔等投资兴建鹿特丹Euromax无人操作集装箱全自动装卸码头,标志中国企业对荷投资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中国对荷兰投资趋向多元化,有代表性的项目包括:2009年湖南湘电集团并购荷兰达尔文风电公司,2010年湘电集团又投资收购荷兰维沃德机电有限公司95%股权;2011年4月华能集 团收购INTERGEN电力公司旗下的GMR荷兰公司50%股权,同年海纳川 收购荷英纳法汽车天窗公司;2013年海航集团收购美国通用电气旗下欧洲最大的拖车租赁公司TIP Trailer Services;2015年2月安邦保险集团收购荷兰VIVAT保险公司全部股权;2016年5月,中远海运集团下属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中远太平洋)与李嘉诚控制的和记港口集团下属企业ECT Participations B.V.公司(ECT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ECT公司拥有的鹿特丹Euromax集装箱码头35%的股权;2017年2月,北京建广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恩智浦半导体旗下标准产品业务。

【发展援助】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与中国开展发展合作(向中国提 供无偿援助)。1996年3月,中、荷两国政府签署《中荷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底,荷兰政府调整其发展援助政策,中国被列为荷兰逐步取消援助的较富裕发展中国家,双方合作仅限于私营部门和加强法制建设等领域。截至2015年底,荷兰共对中国提供约1.28亿美元的发展合作援助,双方共开展了80余个合作项目。目前,荷方无新的对华发展合作项目。

【承包劳务】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9年,中国企业在荷兰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1份,合同额1.4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5亿美元,派出各类劳务人员数量277,期末在荷各类劳务人员474人。新签承包工程项目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建荷兰电信项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荷兰代表处BASE维保服务项目。

荷兰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详见《2012建筑法令》(Bouwbesluit 2012)。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由项目监理进行监督,分阶段验收。政府政策信息明了,工程审批环节较少。荷兰当地有大量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协助管理工程,可提供一站式服务。

【合作园区】中国在荷兰没有投资开发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等。

【货币互换】中荷两国政府尚未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产能合作】中荷两国未签署产能合作协议。

【自贸协定】中荷两国未签署FTA协定。

【磋商机制】1974年10月,中荷双方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经贸混委会。1974年至1993年间,中荷共举行了12届混委会例会。2006年,荷兰外贸大臣范赫尼普访华,双方同意恢复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2007年9月,中荷双方在海牙成功举行了两国经贸混委会第13届例会,中荷两国政府间经贸混委会机制得以恢复。2014年10月,中荷经贸混委会第16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中荷及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合作、企业社会责任等议题进行了交流。中荷经贸混委会下设投资工作组。


7. 投资风险

在荷兰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这些业务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荷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另外还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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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作者:ceatec时间:2021/12/17

1. 地理位置

荷兰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部,北濒北海,东邻德国,南部与比利时接壤。纬度与中国黑龙江省相近。荷兰总面积为41528平方公里。低平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荷兰国名“尼德兰”本意为“低地国家”的意思。荷兰一半国土海拔低于1米,很多地方甚至低于海平面。

荷兰属于东1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每年3月到10月,实行夏时制,届时时钟调快1小时,期间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6小时。


2. 宏观经济

荷兰长期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经济开放程度较高。

【经济增长率】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荷兰GDP总值8780.54欧元,增长1.7%,在欧元区名列前茅。

【产业结构】2018年荷兰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1.6%,第二产业占17.9%,第三产业占69.9%。2019年,投资、消费、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0.9%、68.2%和10.9%。

【财政赤字】据荷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政府预算盈余141亿欧元,占GDP比重为1.7%,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19年荷兰预算收入3050亿欧元,实际收入3543亿欧元,支出3402亿欧元。

【通货膨胀】2019年荷兰通胀率为1.6%,较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失业率】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荷兰失业率开始下降,2019年底降至3.2%。

根据荷兰中央统计局统计数据,荷兰2020年4月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比上年同月高1.2%。3月份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4%。2020年前三个月,荷兰15-74岁失业人口分别为28.4、27.4、27.3万人,新增失业人口5.9、5.6、6.1万。3月失业率为2.9%。2020年第一季度,荷兰进口量同比下降2.4%,出口量同比下降0.9%,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上一季度相比下降了1.7%年,同比下降0.5%。

【公共债务】荷兰公共债务水平自2015年开始逐年降低,2019年降至48.6%,规模为3950亿欧元。荷兰国债收益率在欧盟中处于较低水平,仅高于德国、卢森堡等少数国家,其举债规模和条件不受IMF限制,但需符合欧元区关于公共债务低于本国GDP总额60%的有关规定。

【外汇储备】截至2020年3月底,荷兰外汇储备为43.33亿欧元。

【信用评级】截至2020年4月30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标普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惠誉对荷兰主权信用评级为AAA,展望为稳定。


3. 自然资源

荷兰自然资源贫乏,除天然气和少量的石油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自然资源。2012年底,在其所属北海海域发现石油。截至2018年,荷兰天然气储量为7609亿立方米。


4. 基础设施

4.1. 公路

荷兰政府重视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荷兰公路网络发达,与德国、比利时、法国、卢森堡等国均有高速公路相连,人员和货物在边境自由流通。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荷兰高速公路里程2756公里,其他类型公路总里程约12.99万公里。荷兰公路全部免费。荷兰公路密度在全球列第2位,道路质量位居欧盟第一,全球第五。据荷兰统计局统计,2019年,荷兰公路货运总量为6.89亿吨。

4.2. 铁路

荷兰铁路系统与德国、比利时、法国等周边国家接轨,实现了较好的互联互通。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荷兰铁路总里程为3220公里,其中包括2275公里电气化铁路,逾60%为复线。荷兰有三条重要的欧洲铁路货运走廊,分别是鹿特丹—热亚那、鹿特丹—里昂、鹿特丹—波兰/捷克。为加快铁路货运发展,加强铁路运输与海运的衔接与互动,2007年初,荷兰投资60亿美元,开通了时速160公里的“Betuwe”快速直达铁路货运专线,连接鹿特丹港和欧洲内陆地区,设计通车能力为每天最高480列。连接泰尔讷曾和比利时也有同样的铁路货运专线。2019年,荷兰铁路货运总量为4069.4万吨。荷兰约66%的跨境铁路运输往返于德国,其次是意大利。

客运方面,荷兰铁路客运系统较为发达,主要城市间均通火车,是荷兰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荷兰与比利时、法国之间开通了时速达300公里的高速火车,经比利时和德国与欧洲其他国家铁路客运网络相连接。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铁路客运量达3.89亿人次。

荷兰主要城市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等均有地铁,城区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也非常方便。

4.3. 空运

2019年,荷兰全国航空货运量为167.9万吨,同比下降超8%。全国航空客运量81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国际机场多年来一直是欧洲四大航空枢纽之一,已经与近100个国家的332个机场间建立了直航。2019年运送旅客7170万人次,位列欧洲第三,货物吞吐量157万吨,位列欧洲第四。

鹿特丹、埃因霍温、马斯特里赫特、莱力斯塔等城市有4个中央政府管理的机场,主要停靠往返于欧洲地区国家的廉价航班;登海尔德和埃因霍温有两个军民两用机场;此外还有12个省级政府管辖的小型民用机场。

荷兰皇家航空(KLM)、中国南方航空(China Southern Airline)、厦门航空(XiamenAir)、东方航空(China Eastern)运营来往荷兰和中国的直飞客货航班,从阿姆斯特丹可直达中国北京、广州、上海、成都、杭州、厦门和香港。每年4月至10月为夏秋运输季,11月至次年3月为冬春运输季。中国国际货运航空(Air China Cargo)、东方航空也经营中荷货运业务。

4.4. 水运

荷兰海运发达,是欧洲最重要的海运中心之一,除欧洲最大的鹿特丹港外,还拥有阿姆斯特丹港、泽兰港等港口,与周边各国港口均实现了高效便捷的互联互通。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荷兰海运货运量达6.04亿吨,客运量达198万人次。

鹿特丹港是荷兰乃至欧洲最重要的港口,自1961年起吞吐量雄踞世界港口榜首达43年之久。2019年,鹿特丹港吞吐量达到4.694亿吨,排世界第11位,欧洲第一位。该港港区面积约127平方公里,码头总长42公里,吃水最深处可达24米,是500多条航线的船籍港或停靠港,通往全球1000多个港口,货运量占荷兰全国的近80%。该港25%的集装箱吞吐量来自中国。

鹿特丹港基础设施完善,是西欧地区散货、原油、集装箱的最大集散中心。该港拥有世界最先进的ECT集装箱码头,即无人操作装卸码头,进入鹿特丹港70%的深水船集装箱都要在此装卸,该码头年装卸量约1400万标准箱。

荷兰内河航运网络密集程度居欧洲之最。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荷兰内河航运(包括天然河流和人工运河)运输总里程为6297公里,其中47%的航道具有承载1000吨级船舶的运力。荷兰境内40%的国际货运和20%的国内货运通过内河航运完成。2019年,荷兰内河航运货运总量3.61亿吨,同比增长0.4%。

4.5. 通信

荷兰拥有较先进的互联网基础设施,阿姆斯特丹互联网交换中心(AMS_IX)在欧洲同类设施中规模最大。相关电子化程度排名报告称,荷兰宽带使用率在所有欧洲国家中排名第一,荷兰人互联网上网量位居西欧地区第一。由于较早应用互联网,电子数据交换(EDI)广泛,加上其作为主要传输中心的地位,使荷兰公司在从事企业对企业(B2B)的电子商务时,较欧洲其他国家更具领先优势。

荷兰主要电信运营商包括荷兰皇家电信公司(KPN)、沃达丰公司 (VODAFONE)、T-Mobile、ORANGE公司等,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安装等各项服务。

荷兰邮政业务主要由Post NL公司经营,从事快递业务的公司包括TNT、敦豪公司(DHL)、联邦快递(Fedex)和联合包裹公司(UPS)等。

4.6. 电力

根据荷兰统计局数据,2019年荷兰总发电量12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 。电力消耗保持稳定,2019耗电量1131亿千瓦时,进口204亿千瓦时,出口195亿千瓦时。电力生产逐渐从煤炭转向天然气,煤炭发电量急剧下降,从2018年的270亿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的170亿千瓦时。同期,天然气发电量从近580亿千瓦时上升到710亿千瓦时。荷兰与德国、挪威、比利时、卢森堡、法国等国电网互通。德国是荷兰最大的电力供应国之一,其次是挪威。从德国进口的电力从2018年的210亿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的 120亿千瓦时。与此同时,荷兰对德国的电力出口增长了六倍。荷兰电力供应稳定,能够满足工农业生产基本需求,中资企业投资设厂无需自备发电设备。


5. 发展规划

2017年,荷兰大选中自民党获胜,并联合基民盟、六六民主党和基督教联盟等三党组阁,制定了《联合执政协议》,作为联合执政党未来四年的施政纲领。

《联合执政协议》确立了新一届政府的政策目标。在既有经济政策框架内,新政府将继续推行渐进式改革,着力点在于鼓励企业投资、推动节能减排及发展巩固优势产业等。具体如下:

(一)修改税制,增加投资吸引力。根据《联合执政协议》,新政府将对一系列税收制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包括:一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将企业所得税的两档税率分别从目前的20%和25%逐步下调,到2021年分别降至16%和21%。调整后的税率将低于欧盟国家企业所得税平均水平21.5%。二是取消红利税。荷兰目前征收25%的红利税,计划到2020年取消。专家普遍认为,荷政府此举旨在吸引英国脱欧后将离开伦敦的跨国公司。

(二)调整劳动力政策,降低中小企业负担。继续改革劳动力市场,如放宽对企业裁员的限制、将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上限从两年延长至三年(超过时限则短期劳动合同自动转成长期劳动合同)、将中小企业员工带薪病假时间上限从两年缩短为一年等。荷政府希望通过此类措施,降低中小企业用工风险,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三)大力推动能源转型和减排,挖掘新的产业增长点。增加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预算至每年32亿欧元;每年拨付3亿欧元用于气候和能源转型的实验性项目;2030年前关闭所有煤电厂;建设更多海上风电场;推动鹿特丹港、阿姆斯特丹港探索碳捕捉、碳存储和余热利用等行业潜力;到2020年,新建筑基本不采用天然气供暖,老建筑将逐步进行供暖改造;建立能源合作社机制,鼓励居民就近参加可再生能源项目等。此类政策旨在加强荷相关产业的竞争优势,促进经济和就业。

(四)提升交通便利度,巩固物流交通业领先优势。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在未来3年内共拨付20亿欧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交通便利化、区域交通一体化,由荷兰铁路公司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探索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融资,升级公共交通网络;升级史基浦机场周边铁路和公路网络等。二是大力建设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到2030年实现所有新车零排放;大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动车需求;将无人驾驶汽车纳入交通基建项目规划考虑;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1亿欧元,用于建设自行车道和停车场项目等。


6. 双边合作

【双边贸易】中荷两国贸易往来始于17世纪初期。新中国成立后,两国贸易往来有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荷双边贸易呈快速发展势头,贸易额从1983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851.5亿美元。

荷兰地理位置优越,物流业高度发达,转口贸易是荷兰对外贸易的主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对荷兰出口中,约70%通过鹿特丹港、史基浦机场等转运至世界其他国家。因此,在双边贸易统计中,中方对荷兰出口长期大于自荷兰进口。

【双向投资】

(1)荷兰对华投资近年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荷兰对华投资起步相对较晚,1994年以前荷兰对华投资额很小,之后发展较快。荷兰赴华投资企业大多数是生产型企业,如飞利浦公司在中国建有南京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等20多家合资或独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荷兰国际集团、帝斯曼、联合利华、阿克苏—诺贝尔、万客隆等世界知名公司也都在中国投资设立了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代表处。荷兰在中国投资的生产性行业主要为电子、采矿、石油和化工等,服务性行业主要为银行、保险、IT和运输等。截至2019年底,荷兰累计对华直接投资212.9亿美元。

(2)中国对荷兰投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9年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流量38.93亿美元。截至2019年末,中国对荷兰直接投资存量238.55亿美元。据荷兰外商投资局统计,目前中国企业在荷兰绿地投资项目700多个。从投资行业类型看,贸易类占多数,此外还包括运输、电信、电子、保险、商检、法律、IT等领域。中国对荷兰投资额较大的企业主要有华能集团、海纳川、上海建工、中集集团、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华为、中兴通讯等。2008年9月,中远集团联合香港和记黄埔等投资兴建鹿特丹Euromax无人操作集装箱全自动装卸码头,标志中国企业对荷投资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中国对荷兰投资趋向多元化,有代表性的项目包括:2009年湖南湘电集团并购荷兰达尔文风电公司,2010年湘电集团又投资收购荷兰维沃德机电有限公司95%股权;2011年4月华能集 团收购INTERGEN电力公司旗下的GMR荷兰公司50%股权,同年海纳川 收购荷英纳法汽车天窗公司;2013年海航集团收购美国通用电气旗下欧洲最大的拖车租赁公司TIP Trailer Services;2015年2月安邦保险集团收购荷兰VIVAT保险公司全部股权;2016年5月,中远海运集团下属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中远太平洋)与李嘉诚控制的和记港口集团下属企业ECT Participations B.V.公司(ECT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ECT公司拥有的鹿特丹Euromax集装箱码头35%的股权;2017年2月,北京建广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恩智浦半导体旗下标准产品业务。

【发展援助】1986年,荷兰政府开始与中国开展发展合作(向中国提 供无偿援助)。1996年3月,中、荷两国政府签署《中荷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底,荷兰政府调整其发展援助政策,中国被列为荷兰逐步取消援助的较富裕发展中国家,双方合作仅限于私营部门和加强法制建设等领域。截至2015年底,荷兰共对中国提供约1.28亿美元的发展合作援助,双方共开展了80余个合作项目。目前,荷方无新的对华发展合作项目。

【承包劳务】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9年,中国企业在荷兰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1份,合同额1.4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5亿美元,派出各类劳务人员数量277,期末在荷各类劳务人员474人。新签承包工程项目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建荷兰电信项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荷兰代表处BASE维保服务项目。

荷兰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详见《2012建筑法令》(Bouwbesluit 2012)。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由项目监理进行监督,分阶段验收。政府政策信息明了,工程审批环节较少。荷兰当地有大量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协助管理工程,可提供一站式服务。

【合作园区】中国在荷兰没有投资开发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等。

【货币互换】中荷两国政府尚未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产能合作】中荷两国未签署产能合作协议。

【自贸协定】中荷两国未签署FTA协定。

【磋商机制】1974年10月,中荷双方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经贸混委会。1974年至1993年间,中荷共举行了12届混委会例会。2006年,荷兰外贸大臣范赫尼普访华,双方同意恢复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2007年9月,中荷双方在海牙成功举行了两国经贸混委会第13届例会,中荷两国政府间经贸混委会机制得以恢复。2014年10月,中荷经贸混委会第16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就中荷及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合作、企业社会责任等议题进行了交流。中荷经贸混委会下设投资工作组。


7. 投资风险

在荷兰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这些业务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荷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另外还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